占用消防通道属于什么行为?违法吗?
军巡铺消防炮提示:消防通道门是消防队员实行营救和困在工作人员疏散的通道,例如楼梯间、走廊和住宅小区出入口等。
《中华共和国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
一切企业、本人不可受损、侵吞或是私自拆卸、停止使用消防设施、器械,不可埋压、圈占、挡住消防栓或是占用安全距离,不可占用、阻塞、封闭式疏散通道、安全通道、消防车通道。公共场所的窗门不可设定危害脱险和救火援救的路障。
第六十条 企业违背此方法要求,有以下个人行为之一的,行政强制执行,处五千元左右五万元下列处罚:
(一)消防设施、器械或是消防安全标志的配备、设定不符国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是未维持完好无损合理的;
(二)受损、侵吞或是私自拆卸、停止使用消防设施、器械的;
(三)占用、阻塞、封闭式疏散通道、安全通道或是有别的防碍安全性疏散个人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挡住消防栓或是占用安全距离的;
(五)占用、阻塞、封闭式消防车通道,防碍消防车行驶的;
(六)公共场所在窗门上设定危害脱险和救火援救的路障的;
(七)对火灾安全隐患经公安部门消防安全组织通告后不立即高度重视清除的。
本人有前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个人行为之一的,处警示或是五百元下列处罚。本人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个人行为,经行政强制执行拒不接受改掉的,强制执行,需要花费由违纪行为人担负。专题报告归属于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