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炮的方案设计有效射程和流量
消防水炮的方案设计有效射程和流量应合乎下列规定:
1.消防水炮的方案设计有效射程合乎消防水炮布局得要求。屋子里布局得消防水炮和有效射程应按货品有效射程的指标值计算,室外布局得消防水炮的有效射程应按货品有效射程指标值的90%计算。
2.当消防水炮的方案设计工作压力与货品额定电流工作压力不此外,应库存商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用。3.当计算消防水炮的方案设计有效射程不能考虑到消防水炮布局的要求时,应调整原方案设计的消防水炮数量、布局位置或产品规格。1.3.2室外布局的消防水炮其额定电流流量不宜小于30L/s。
3.消防水炮系统救火及循环水系统的不断供求矛盾時间应合乎下列规定:
救火屋子里安全事故的救火饮用水不断攻击時间不能小于1.0h。救火室外安全事故的救火饮用水不断供求矛盾時间不能小于2.0h。消防水炮系统救火及冷却水饮用水的供求矛盾抗拉强度应合乎下列规定:
1.救火屋子里一般固体化合物安全事故的交货抗拉强度应合乎有关标准的规定,其用水量应按二门消防水炮的高压喷射此外到达防护区任有部为的要求计算。公共建筑的用水量不能小于40L/s,商业建筑的用水量不能小于60L/s;
2.救火室外安全事故的救火及循环水系统的供求矛盾抗拉强度应合乎有关标准的规定;
3.其他场所的救火占地面积及冷却水占地面积应按照最新法律法规标准或根据详细情况确立。